
(一)什么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跟以往的采购方式有什么不同?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一次“团购”。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举例来说,就是国家把全国医疗机构零散的药品采购量“打包”,以“团购”的方式向药品企业明确购买的数量,企业根据约定的数量进行竞价,产生中选结果。与以往的采购方式相比,集中带量采购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求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集中带量采购可以给企业一个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控制成本,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一个合理的价格,达到降低医药价格,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目的。
(二)、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有哪些?价格降了多少?
截至2024年10月,我省已落地执行集采药品831种,医用耗材194种,集采药品涉及品种多为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精神病、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医用耗材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如冠脉支架、骨科创伤、骨科关节等价值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也有如留置针、采血管等常用的医用耗材。中选产品的价格大幅下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中选耗材平均降幅70%左右。
(三)、价格降幅这么大,集中采购的中选产品质量有保障吗?
集中采购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企业自愿参加、自主报价,通过公平竞争产生中选价格。集中采购挤出的是以往在流通领域长期存在的不合理水分,而非生产成本,相同的企业生产的相同的产品,仅仅是通过集采让价格回到了合理区间,不影响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质量水平。同时,药监等相关部门在药品、医用耗材的原辅料、生产工艺、质量检测和疗效等方面制定严格标准,并以契约方式夯实中选企业责任,明确违约惩戒和处置机制,同时强化对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确保中选品种降价不降质。
(四)、在哪里可以买到这些中选药品,可以使用到这些中选耗材?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参与范围是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驻豫军队医院,同时,为了增加群众购药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也可自愿参加,在以上参与集中采购的医院均可购买到中选药品。但由于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没有药品零差价的要求,部分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中选药品价格可能略有提高。
医用耗材相对药品,更多的需要医护人员去使用,集中采购的各类医用耗材在我省参与集采的医院均可以使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