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就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条件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急救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已由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批准。项目业主为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急救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急救用设备及车辆(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应为具备汽车生产范围的的生产厂家或具备相应汽车范围的经销商、具备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4、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之后);
6、投标人需自证查询并截图:对列入“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之后);
7、提供2017年或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提供2019年7-11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19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并出具2019年7-11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9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9、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需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 月10 日至2020年 1 月16日,登陆“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了解相关信息,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2020年1月16号16:00时。
3、请投标企业报名领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最新公告信息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变更。如有变更依照变更内容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时间:2020年2月5日15时00分;
2、地点;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第三会议室;
六、公示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联系事项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2561630
2020年1月10日